Fibrous raw material ,pulp. paper and board-
Determination of ash
(ISO 2144:1997,Paper, board and pulps- Determination of
Residue(ash)on ignition at 900 0C.MOD)
編輯:弗艾博纖維技術研究中心
前言
本標准修改采用ISO 2144:1997《紙、紙板和紙漿灼燒殘余物(灰分)的測定(900 0C)》。
本標准與ISO 2144:1997相比,主要差異如下:
——範圍中明確本標准適用于各種造紙原料、紙漿.紙和紙板灰分的測定,增加了造紙原料的灰分的測定(本版的第1章):
——規範性引用文件將ISO 2144:1997中引用的國際標准轉化爲與之相對應的國家標准,增加了造紙原料的取樣和水分的測定方法的引用(本版的第2章);
——增加了造紙原料的取樣及處理方法(本版的第6章);
——增加了草類原料灰分中含較多的二氧化矽情況時的測定方法及計算方法(本版的7.2);
——修改了操作內容,增加了室溫中冷卻這一中間步驟(本版的第7章);
——增加了造紙原料和紙漿的灼燒時間(本版的第7章);
——修改了結果的計算和表述(本版的第7章)。
本標准與ISO 2144:1997的結構對比在附錄A中列出。
本標准與ISO 2144:1997的技術性差異在附錄B中列出。
本標准代替GB/T 2677. 3—19984《造紙原料灰分的測定》和GB/T 742— 2003《紙、紙板和紙漿殘余物(灰分)的測定(900 0C)》。
——本標准與GB/T 2677. 3—1993和GB/T 742-2003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本標准名稱由原來的《造紙原料灰分的測定》利《紙、紙板和紙漿殘余物(灰分)的測定((900 0C)》改爲《造紙原料、紙漿.紙和紙板灰分的測定》,並將兩個標准合二爲一;
——增加了前言;
——修改了範圍,將兩個標准的範圍合並在一起(本版的第1章);
——修改了範圍,將兩個標准的範圍合並在一起(本版的第1章);
——增加了規範性引用文件(本版的第2章);
——增加了原理(本版的第3章};
——修改了試樣的采取和制備(本版的第6章);
——增加了結果的報告內容(本版的第8章):
——修改了操作步驟中的內容,將灼燒至恒重改爲“造紙原料和紙漿灼燒4 h;紙和紙板灼燒1 h(本版的第7章);
——增加了資料性附錄A和附錄B。
本標准的附錄A和附錄B均爲資料性附錄。
本標准由中國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准由全國造紙工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准起草單位:天津市輕工業造紙技術研究所.中國制漿造紙研究院。
本標准主要起草人:聂俊紅。
本標准所代替標准的曆次版本發布情況爲:
GB.742—1966 ,GB 742-1979 .GB/T 742—1989;
GB/T 2677. 3-1981.GB/T 2677.-1993。
本標准由全國造紙工業標准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1範圍
本標准規定了造紙原料、紙漿紙和紙板灰分的測定方法
本標准適用于各種造紙原料、紙漿、紙和紙板灰分的測定。
2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和過本標准的引用而成爲本標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期說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標准,然而鼓勵根據本標准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有適用本標准。
GB/T 450紅和紙板試樣 的采取及試料縱横向,正反面的測定(GB/T450- 2008. ISO 186;
2002. MOD) .
GB/T 462紙紙板和紙漿分析試樣水分的測定(GB/T462... 2008 ISO287: 1985.1SO 638;
1978. MOD)
GB/T 740紙漿試 樣的采取(G B/T740-2002.ISO 7213.1981. IDT)
GB/T 2677.1造紙原料分析用試樣的采取(GB/T 26711993,neq JIS P8001:1976)
GB/T 2677.2造紙原料水分的測定(GB/T 2677.2-1993.neq JIS P8002 :1974)
3原理
樣品經炭化後在溫度爲(575125)C或(900士25)C的高溫爐裏灼燒;灼燒後線余物的質量爲樣品的灰分,以%表示。
4試劑
4.1 95%乙醇試劑.化學純級。
4.2乙酸鎂乙醇溶液:溶解4.05g乙酸鎂[Mg(Ac)2 ·4·H2O]于50 mL蒸餾水中,以95%乙醇(4.1)
稀釋至100 mL.
5儀器
一般實驗室儀器及
5.1 分析天平:感量0.000 1 g。
5.2坩埚;由铂、 陶瓷或二氧化矽制成,能容納10 8樣晶.在加熱惰況下質量不變,且不與樣品或殘余物發生化學反應。
5.3 電爐:帶有溫度調節器。
5.4高溫爐(馬弗護):能保持溫度在(575士25)0C和(900士25) 0C。
5.5幹燥器;內裝變色矽膠應保持藍色。
6取樣及處理
根據樣品的不同分別按照GB/T 2677. 1. GB/T 740、GB/T 450的規定取樣和處理,並按GB/T 2677. 2和GB/T 462測定其水分。
7試驗步驟及結果的計算
7.1 稱取一定量的試樣(保證殘余物不低于2 mg,精確至0.1 mg).置于預先灼燒並已稱量的堆埚(5.2)中,同時另外稱取試樣測定水分,並計算出試樣的絕幹質量m。
將裝有試樣的增埚先在電爐(5.3)炭化,然後將坩埚移人高溫爐(5.4)中,原料和紙漿灼燒溫度爲(575士25) 0C或(900士25) 0C.灼燒時間爲4 h;紙和紙板灼燒溫度爲(900士25) 0C。灼燒時間爲1h。然後,從高溫爐中取出坩埚,在空氣中自燃降溫10 min,再移入幹燥器中冷卻至室溫。稱取坩埚殘余物的總質量,准確至0.1 mg。
注:除非有特殊需要,不應延長灼燒時間,長時間灼燒會損失一些灰分。

以兩次測定的算術平均值報告結果,兩次測定計算值間的差值應符合以下規定:本材原料應不超過0.05%;非木材原料不應該超過0.2%;紙.紙板和紙漿不應該超過0.1%。
7.2 有些草類原料的灰分中含有較多的二氧化矽, 在灼燒時殘余物易熔融結成塊狀物,致使黑色炭素不易燒盡。此時可廷長灼燒時間,直至殘余物變淺爲止。若仍不能使黑色炭素燒盡。則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稱取2 g~3 g試樣(精確至0.1 mg)于預先灼燒並已稱量的坩埚(5.2)中,用移液管吸取5 mL乙酸鎂乙醇溶液(4.2),注人盛有試樣的增埚(5.2)中。用铂絲仔細攪拌至試樣全部被潤濕,以極少量水洗下沾在铂絲上的樣品,微火蒸幹並灰化後,移人高溫爐(5.4),在(575土25)C溫度範圍內灼燒至殘余物中無黑色炭素,按(7.1)操作稱量。
同時做一空白試驗,吸取5 mL乙酸鎂乙醇溶液(4.2)于另一灼燒並稱量的坩埚(5.2)中,微火蒸幹,移人高溫爐(5.4)中,在(575士25)C溫度範圍內灼燒,灼燒時間與試樣相同。

8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 本標准編號;
b) 鑒定試樣的所有資料;
c) 試驗時間和地點;
d) 試驗結果;
e) 任何镰離本標准的操作域能夠影響試驗結果的工作條件。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本標准與對應的ISO 2144:1997章條編號對照.
表A.1給出了本標准與對應的ISO 2144:1997章條編號對照一覽表。
表A.1本標准與對應的 ISO 2411:1997章條編號對照

附錄
(資料性附錄)
本標准與ISO 2144:1997技術性差異及其原因
表B.1給出了本標准與ISO 2144:1997技術性差異及其原因的一覽表。
表B.1本標准與ISO 2144:1997技術性差異及原因
